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废品新闻 /NEWS

明知是窃贼偷盗的电缆线,废品收购老板还收被获刑

发布者:香港废品回收公司   发布时间:2014-08-26   阅读:1268

    江苏省南通市一废品收购站业主明知道是窃贼偷盗的电缆线,还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进行收购。8月25日,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犯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裴某拘役五个月,缓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。

 

  法院经审理查明,裴某今年25岁,河南省固始县人,在南通市崇川区洪江村开办一家废品收购站。2013年12月14日凌晨,黄某、谭某(另案处理)在一建筑工地结伙窃得电缆线155米后到裴某处销赃。看到是盗窃来的赃物,裴某不仅没有拒绝,反而借此压价。经由一番讨价还价之后,裴某终极以2700元的价格收购了这批电缆线。2013年12月18日凌晨,黄某、谭某再次找到裴某,将窃得的85.5米电缆线以3100元销赃。之后,裴某将收购的这批电缆线转卖他人,从中获利1500元。经鉴定,这些电缆线的市场价值在16000元左右。

 

  法院审理以为,被告人裴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的财物,依然予以收购,其行为已经构成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。鉴于裴某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,并积极退出违法所得,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,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 

  “本案中,被告人裴某这种通过低价购入赃物,再高价卖出来获取差价的行为,给司法机关正常查明犯罪、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的司法流动造成了妨害,符合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二条所划定的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构成要件。”该案审讯长冯卫国先容说。废品处理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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